2月28日,记者从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获悉,为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优质高效的环评审批服务推动项目建设,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的十五条政策措施》。 在大力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阳泉市将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防洪除涝工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行业中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共12大类17小类项目实行环评豁免管理,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煤炭洗选、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等13大类30小类纳入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试点范围,对35个行业实施“一本式”环评文件编制,进一步优化市、县行政审批部门部分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 从优化环评审批要素服务保障入手,阳泉市对重点产业链项目、煤炭增产保供项目、湿熄焦改干熄焦等环境治理工程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对依法已经完成规划环评且结论和审查意见被采纳落实的园区,其规划内项目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相关结论,用地、取水许可、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手续不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强环境基础资料共享。 项目建设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主引擎、硬支撑。阳泉市高效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主动指导建设单位解决项目准入、选址选线、环境容量及敏感目标避让等关键问题,对省、市级重点工程和重大民生项目实施专人专班、提前介入,对环评报告修改等工作全程跟踪指导,充分发挥专家优势,开展重大规划和项目环评审查预研。 与此同时,阳泉市全力守护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强化建设项目审批后监管,及时开展“两高”等重点项目“回头看”。对列入告知承诺制试点范围的项目,加大环评文件复核抽取比例和抽取频次。(白雪峰 冯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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