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执”解民忧。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行远赴江苏、山东多地开展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24年1月,申请人田某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被执行人黄某某,黄某某系江苏徐州某羊业有限公司老板,自称其在徐州做羊的购销业务。同年2月,田某某陆续将价值12万余元的105只山羊运送至黄某某指定的徐州某羊类交易市场,黄某某收货后向田某某出具欠条,但久未偿还。无奈之下,田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黄某某名下的财产线索,亦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考虑到田某某的12万余元货款如不能尽快回笼,将对其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执行干警经研判后决定立即奔赴徐州查找黄某某及其财产线索,坚决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 执行干警驱车数百公里抵达后立即开展工作,在当地公安机关大力配合下成功锁定了黄某某户籍所在地。后经了解,黄某某因羊类生意负有多笔债务,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其本人已久未在村中露面,行踪不明。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查下,发现黄某某在该村有一套小产权住房,当地政府实施启动“新型农民社区”项目时,出资缴纳了包括该村在内的土地出让金,改变了村中土地及附属建筑物性质,使原来的小产权住房变成了全产权住房,具备了上市交易的条件,且黄某某在该村的住房刚刚办理了房屋产权证。根据这条重要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该房屋及配套储藏室采取查封措施,随即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此案取得突破性进展后,执行干警又北上山东,在淄博市、邹城市和临沂市沂水县办理了其他案件的房屋查封、过户和住房公积金扣划提取等工作。 执行干警历时7天,辗转两省多地,行程1800公里,使4起执行案件均取得实质性进展。下一步,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打通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的“纸上权利”真正变得可感、可及、可享。(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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