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当事人进行调解。李鑫玉摄 近年来,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实施司法所建设“3663”工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六大建设”“六个一服务”和“三个专项活动”),以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解码新时代“枫桥经验”,绘就基层司法行政新“枫”景。 以队伍建设为切入点,铸魂聚才 市司法局坚持把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作为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的主攻方向。 市司法局立足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全局角度,把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作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精心谋划,积极作为,县(区)司法协理员制度贯彻实施率达100%,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司法协理员制度进一步推动司法所队伍向年轻化、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同时,通过公务员招录、机关人员下沉等多种途径补充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把拓展社会力量作为司法所政法专编不足的重要补充,持续发展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制定《阳泉市司法所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规范采集司法所及工作人员各类信息,统一建立司法所工作人员“实名制”及业务分工档案库,实现人编对应、人岗对应、人动编留。目前,全市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所均5人,基层法治建设的司法行政力量得到充实和增强。 在充实人员力量的基础上,市司法局注重“培优育新”,强化人才素质提升。近年来,市司法局举办全市人民调解骨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明白人”、行政复议等专题培训班,开展“优秀调解员讲调解故事”“调解为民、时代新‘枫’”等主题宣传活动,立足岗位、立足实战,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采取“培优育新”及“案例分析”方式,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和整体素质。同时,依托省调解协会、山西调解学院的线上培训和市、县线下分级培训,从调解制度、调解规范和调解工作方法、案例、难点等,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以基础建设为发力点,强基赋能 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是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前提条件,是增强整体工作效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关键一环。 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精神,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和“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抓手,多次组织召开司法所建设研讨会、推进会、现场会,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成一批“政治引领、法治保障、机制健全、职能全面、业务规范、服务先行、人民满意”的示范司法所,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司法所建设经验。我市城区司法局下站司法所等17家司法所被确定为“山西省‘枫桥式’司法所”,超额完成全市“枫桥式”司法所数量达到司法所总数35%的目标,助推司法所工作提档升级。与此同时,市司法局对标对表《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合理设置司法所外观标识,强化基础设置建设,补齐业务用房短板,改善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司法所功能室布局。全市司法所全部实现标识标牌明显、统一,门牌、制度设置规范标准。此外,将“智慧矫正”融入司法所信息化建设一体推进,进一步提高司法所的识别度、功能性,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阵地建设成效明显,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新形象得到重塑。 市司法局按照司法部构建“一个统筹、五大职能”的工作布局要求,将司法所的职能重新调整和定位,司法所所务管理、所长例会、首问责任、办事公开、服务承诺、党风廉政、过错追究、安全保密及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系统完备、内容科学、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同时,积极推进所务公开,将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全部公开上墙,努力满足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业务建设为落脚点,履职尽责 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六大建设”目标,全面整合司法所在维护稳定、创新治理、服务发展方面的基础性、源头性、保障性职能优势,破题解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业务水平。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深化“调解进基层”活动成果。2024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913件,调解成功2909件,调处成功率99.86%,协议履行率100%,矛盾就地化解率99.34%,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在此基础上,司法所按照职能要求,认真履行纠纷调处、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法定职能,通过开展“六个一”服务,即:每周一次法治宣讲、每周一次矛盾纠纷主动排查化解、每周一次“亲情会见”、每周一次上门安置帮教服务、每周一次社区矫正学习教育或义工活动、每月一次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为选树典型,发挥榜样作用,2024年,市司法局以品牌调解室、基层(行专)调委会、“枫桥式”司法所为载体,深入开展“调解为民、时代新‘枫’”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春‘枫’化雨、‘枫’调雨顺、‘枫’雨同行3个主题板块,深入挖掘、推介发布20个调解故事,并在“阳泉市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行连载,逐步形成区域间以点带面辐射效应;涌现出“小牛调解”“义红调解”“小芳跑腿”“小芸说税”“石榴籽调解”“红邻和事嫂”“特色专业镇调委会”等一大批村(社)调解典型和工作平台,形成了很好的品牌效应。同时,大力推动全市范围内调解组织申报优秀调解案例,选送录制山西广播电视台社会与法治频道《调解“晋”行时》节目案例片7期,内容涉及物业、人身损害、知识产权等类型纠纷,提高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及社会影响力,展现人民调解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的基础性作用。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一如既往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探索“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新路径,发挥“枫桥式司法所”标杆作用,带动更多司法所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提升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和队伍履职能力,打通司法行政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刘志娟 梁晓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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