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23时25分许,胡某某驾驶无号牌“新大洲本田”两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至郊区燕龛煤矿路段时,与同向前方段某某停放的晋C*****、晋C*****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相撞。胡某某当场死亡,车辆部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当事人胡某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当事人段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上路行驶,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同时,驾驶人段某某被依法行政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降级处理。
调查中发现,晋C*****、晋C*****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属的阳泉市顺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存在对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车辆维修保养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该公司的安全隐患,交警三大队于3月3日对其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培训,及时对车辆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按时保质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消除安全隐患。(饶晋 李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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